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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告  
关于催报资产清查结果并配合事务所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各单位需于2016年5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资产清查的自查工作。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没有按时完成,请相关单位务必于5月25日前在学校资产平台完成系统填报,并将清查报告、清查表格报资产管理处。
学校公开招标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进场审计,本周将陆续对各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报告进行审核,请各单位配合事务所,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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