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及《北京语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其安全和完整,学校将于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2017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
本次盘点以2016年12月31日为资产盘点的基准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仪器设备、家具的盘点工作,并将资产盘点报告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设备科(模板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明细账进行盘点,完善系统中领用人、存放地点等资产信息;
2.资产盘点表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至pengyun@blcu.edu.cn,暂不需打印,如需打印,另行通知;
3.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如与2016年报送不一致,请单独做出说明;
4.固定资产盘盈登记表请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网址:/art/2016/4/25/art_2246_1109551.html;
5.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联系,电话:82303163,或加入QQ群278352649进行沟通和交流;
6.尚未领取2016年新增资产标签的单位尽快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领取。
附: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模板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月9日
资产盘点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