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房改字[2002]03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文件精神和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已逐步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第一步已对购买龙泽苑住房的教职工发放货币补贴,第二步发放离退休无房教职工一次性国家住房补贴和在职无房职工按月发放国家住房补贴,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国家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1、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无房教职工,自1999年1月起按月发放国家规定的住房补贴。通知实施前的按月住房补贴一次性补发。本通知实施后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
2、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调入学校的在职无房教职工,自来校起薪之月起按月发放国家规定的住房补贴,来校起薪之月至本通知实施前的住房补贴一次性补发。本通知实施后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
3、国家住房补贴发放的计算
月住房补贴额=职工月标准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其中:标准工资指国家规定的职务工资(含30%部分);
年度补贴系数为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数据0.66。
二、国家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发放
1、 1998年12月31日以前来校工作并现己离退休的无房教职工, 在本通知实施起规定申请时间内提出领取国家一次性住房补贴者,按国家规定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2、 1998年12月31日以前来校工作的在职无房教职工,在本通知实施前己个人全资(未享受任何补贴)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二手房者,按国家规定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3、1998年12月31日以前来校工作现承租校内单元房的教职工,在本通知实施起三个月内自愿退出校内现住房,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二手房者,按国家规定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4、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的计算
一次性住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 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其中: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
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本人补贴面积标准按学校规定计算。
三、无房教职工系指:职工本人和配偶既未以国家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者。职工本人和配偶个人全资(未享受任何补贴)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继承私房者。
享受学校优惠租金提供的公寓或宿舍床位者也计算为无房户,但租住期满五年后必须腾退所租住的公离或宿舍床位,否则计算为有房户追缴所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增加发放学校附加月住房补贴
1、对不租住学校提供的公寓、宿舍,自行解决住房的1999年后毕业来校工作的无房新职工,学校给予五年的学校附加月住房补贴。 补贴标准按国家住房补贴标准发放。
2、本通知实施起一个月内自愿退出所承租学校提供的公寓、宿舍1999年后毕业来校工作的无房新职工,学校也给予五年的学校附加月住房补贴。补贴额按来校工作时的国家住房补贴标准发放.逾期退出所承租学校提供的宿舍不享受此项规定。
五、住房补贴发放的申请与管理
1、申请时间:每年11月份由学校房改办公室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学校财务处自次年1月起发放。
2、按照国家规定,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计入职工公积金个人帐户。 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一次性住房补贴在职工购买住房时,本人提出申请井得到批准后,直接划入售房单位。
3、离退休职工的国家住房补贴在与学校签订领取协议后一次性发放。
4、职工退休、自动离职和停薪月住房补贴停止发放,停薪期间不享受月住房补贴。
5、严肃房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所填申请,要真实填写,如有不实之处,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令其退回所领取的住房补贴.
6、本通知经2002年10月25日校长办公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房改领导小组
2002.11.7